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共推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
“真是感谢李律师、周律师、付法官,真心实意的考虑我的难处,为我减负!”,被告杨某激动地说着。近日,掇刀区法院城东法庭成功处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双方均满意的情况下,达成调解。
2020年10月,原告陈某承包了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道革集村二、三组的土地用于种植艾草。2021年10月,被告杨某无故将原告承包的部分土地进行深耕,艾草严重损坏,原告只能自行从其经营的另外的艾草基地运送艾草苗进行补种。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原告的损失金额为167535元,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原告称艾草种植区别于其他经济作物,主要依靠根系繁殖来增加艾草的产量,现杨某对土地进行深耕,严重破坏了植物的根系,导致其损失严重;被告杨某则认为,虽错耕了原告承包的田地,但原告鉴定的损失过大,其无法承受,仅愿意赔偿2万元的损失。为真正做到消除矛盾、案结事了,承办法官耐心与原、被告沟通,但双方均不愿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原告的委托律师带着原告到被告处进行沟通时,了解到被告配偶长期患有疾病,家中二子正在就读高中及初中,杨某系该家庭唯一的劳动力,其以为人耕田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原告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原告对其诉求进行了降低,其后被告律师也积极给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终原告同意被告分两次赔付6万元,双方达成调解,且被告在签订协议的当天即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3万元。
“这个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得益于邦伦律所的李万海律师及中科律所的周美云律师向自己的当事人充分进行释法析理。法官、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凝聚共识、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可以共同推进公平正义目标更好的实现。”承办法官如是说。近年来,掇刀区法院借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纵深推进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建设,持续扩展律师参与案件调解的深度和广度,在推进诉前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律师参与诉中调解的有益实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